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国家当然应该惩罚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钓鱼执法是政德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
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事故采取了“钓鱼执法”的违法方式,关键就在于当晚孙中界车上的“乘客”是不是“职业鱼钩”。 10月18日,孙中界断指事件经引起上海市政府的重视,上海市政府明确要求浦东新区政府迅速查明事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公之于众。
本文试对钓鱼执法的含义、适用范围、适用原则等作出明确的界定,并深层探讨钓鱼执法存续的根本原因,及钓鱼执法对现代法治建设的启示。 从而使我们反思我国现行行政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而完善相关的行政法律规制以规范行政行为,遏制钓鱼执法行为。
2013年1月24日 · 因此必须正确认识“钓鱼执法”形成的原因、存在的价值和问题,以更好地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机制。本文从对“钓鱼执法”的概念出发,联系英美法系中警察圈套以及刑事案件中的“诱惑侦查”,探究它的正当性以及走向合理性的分析。
一、钓鱼执法的概念描述. 2009年9月8日,上海市民张晖因好心用自己私车捎了一位自称胃痛的路人,却遭遇了上海市某交通执法部门的“倒钩”,车被扣,且被罚款1万元。9月11日,张晖以“善良的被骗”为名在网上发帖诉苦,一时间在网络上形成了轩然大波。
可见,“钓鱼式”行政执法, 是刑事司法中的侦查手段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运用, 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主动制造或设计能引诱他人行政违法的情境, 或者向有违法倾向性的行政相对人提供实施违法活动的机会和环境,以此来收集证据和相关信息, 并对行政违法 ...
从具体表现形式上来看,“钓鱼执法”可分为以下三种:第一种是当事人本身有违法的意图,只是没有显露出来,执法人员诱使其转化为具体行为,可称为“显露式钓鱼执法”;第二种是当事人本来没有违法、犯罪意图,而执法人员故意引起当事人的违法、犯罪 ...
“钓鱼执法”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使得国家机关正常管理秩序和活动秩序遭到破坏。此外,这样的行为还破坏了人民政府公正、廉洁的形象,使得政府行为的公信力遭到质疑。具体而言“钓鱼执法”的法益危害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016年4月8日 · 大量案例显示,只要执法人员能够证实其未故意引诱他人犯罪,而是向调查对象提供犯罪的机会,法官都会裁定“钓鱼执法”是不违法的。 所以,虽然美国刑法提供“引诱犯罪”作为辩护理由,但大部分联邦案件都会裁决执法部门的“钓鱼”行动合法而裁定被告 ...
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 从法理上分析,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